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混凝土监管部门新规严格控制质量

网站编辑:桐乡市磊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│ 发布时间:2020-07-13 

近期获悉中国西南省份开展了水泥土质量的监管工作。预拌混凝土规定将正式实施,《规定》要求“绿色生产达标企业”标志实行“一站一证”管理,要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可追溯机制,同时建立产品和原材料质量检验分类台账,此外,对企业质量控制行为做了严格规范,由他人代做、代养护混凝土试件等行为

将负法律责任。


《规定》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单位质量责任。生产企业应对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及运输质量负责,施工单位对混凝土的施工质量负责,监理单位对预拌混凝土施工、养护、检测全过程进行监理。同时要求,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可追溯机制,健全管理制度和质量、安全、绿色生产控制体系和各项制度,建立产品和原材料
质量检验分类台账。


主管部门颁发“绿色生产达标企业”标志,“绿色生产达标企业”标志实行“一站一证”管理。
而对于水泥,砂,掺和料、外加剂等的原料其也做出了一定的规定。包括:

1.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制
公司要建立信息化网络,便于及时的共享信息,从而更好地创建健全的质量管理体制。


2.保证混凝土生产设备的稳定运行
混凝土生产设备的稳定运行离不开设备维护人员的精心保养,设备人员一定要做到四懂三会,定期对搅拌设备进行各项性能的检测


3.加强生产过程中的人员技术控制
预拌混凝土生产之前,人员的技术培训做到位 ,对于其中的细节要有一个熟悉的了解。